最新动态 / News

重庆展新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诉利通物流有限公司、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无单放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33号)

创建时间:2013-02-21 00:00

《FOB贸易合同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识别》.pdf
2008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33号判决书.pdf


本站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谢明律师代理的经典海外商账追收(无单放货)胜诉案例之一,该案收到当事人热情洋溢《感谢信》一封,并且本案入选广州市律师协会2008年度业务成就奖。主审本案的二审法官专门就此案件著文《FOB贸易合同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识别》,该文载于《人民司法》2009年第18期,并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主编《广东法院案例精选》(2011年暨南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