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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首次理赔

创建时间:2016-07-27 00:00

海商法研究中心

本报电 (记者沈文敏)近日,随着中国船舶油污理赔事务中心第一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决定书》的出具,河北省某生态游乐园和天津市某海洋环保工程公司成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设立之后的首批受益者。

  该生态游乐园于2013年发现园内沙滩上出现多处来源不明的黑色油污,为避免影响营业,雇用附近村民开展了长达20多天的岸滩清污工作,支付了2万余元的费用。天津一家海洋环保工程公司也遭遇了类似情况,2013年天津中粮佳悦码头附近有船舶夜间排放大量油污后逃逸,为清除海面长达4公里的油污带,这家公司赴现场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清污工作,但事后一直未找到肇事船舶,他们的清污费用也面临索赔无门的窘境。

  这两家单位在得知我国建立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用于赔偿符合条件的船舶油污受害人后,于2015年向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递交了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成立于2015年6月,地处上海港虹口航运要素集聚区,是交通运输部设立的一家专业负责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案件受理和理赔工作的办事机构,面向全国为船舶油污受害人提供理赔服务。在受理了这两家单位提交的索赔材料后,该中心对他们的损失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近期经交通运输部等多家单位组成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决定对这两家单位先行给予赔付2.48万元和57.4万余元的费用。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是我国推行的一项全新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它属于国家政府性基金,无辜遭受船舶油污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无法从肇事方获得足额赔偿的,都可以通过向基金申请赔偿来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人民日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NTQzNDY0NA==&mid=2247483798&idx=1&sn=acd3bfc8bcdf4a388c02804a84e5fe75&scene=1&srcid=0724taicgyFphW89aY7y6ny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