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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杨学光律师案例荣膺《商法》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创建时间:2026-02-25 12:26

        2025年4月2日,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2024年度杰出交易”(Deals of the year)评选结果榜单。其中,杨学光、王舸峥律师代理的“OSG BOSSTEC”进口高精密仪器货损索赔案,获选为跨境争议解决领域上榜案件之一,荣膺“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商法》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法律评选媒体之一,其年度杰出交易榜单以严格的审核标准和专业的评估体系,考察各家律所过去一年的杰出交易、案例或引人注目的其他成就,依据各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创新性以及交易规模等多方面因素,评选出全年度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交易项目,是对行业内杰出交易的高度肯定。

 


【获选案例】

“OSG BOSSTEC”进口高精密仪器货损索赔案

        

        关键范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识别、绑扎积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

 

        法律顾问: 杨学光律师、王舸峥律师代理承运人之一

 

        要点回顾:收货人称由集装箱船OSG BOSSTEC承运的高精尖设备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装置CVD 100KX-5Ch,从台湾经海路运往虎门港后发现设备全损。收货人就该项货损,以签发海运单的台湾E公司、签发提单的中国内地D公司和登记船东香港B公司为被告,在中国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本息人民币近6189万元。杨学光律师团队充分利用成员以往的船舶驾驶和管理实践经验,结合海商法知识以及以往代理此类案件的经验,通盘考虑责任、损失、风险、费用等方面,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有针对性地举证和质证,全方位论证E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而言,杨学光律师团队在诉讼中提出如下观点:

        1.关于责任:主张E公司是原告的货运代理人而非承运人,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货损是由于包装、绑扎不良、天灾和航海过失等承运人的免责事由造成;承运人享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

        2.关于损失:主张原告如果无法证明其损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如果原告申请鉴定,预计高达28万美元的鉴定费用应当由原告承担。

        3.关于风险和费用:承运人的赔偿限额仅为约19.5万美元,远远低于原告的诉讼请求金额866万美元;即使E公司在本案中承担部分赔偿金额,仍然有权向其余两被告追偿;从商业的角度看,本案对原告和其余两被告没有实际意义,原告更应该考虑向其保险人索赔。

 

        尽管提出上述诸多主张,但杨学光律师团队作为E公司的代理人,仍为其做出了必要的内部风险提示,并提出“边诉讼,边和谈”的策略。最终以三被告总计向原告支付约一个海事赔偿责任限额的方式与原告达成和解。其中,律师团队代理的E公司仅承担总和解金额中的10%,不足原告诉讼请求金额的0.23%。

 

        对于此类复杂的涉外争议解决案件,以合理的条件达成和解能够降低各方当事人风险和争议解决费用的“共赢”局面。这不仅是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共赢,也是委托人和代理律师之间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