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诉被告A船舶物料有限公司、B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01-07 00:00
本网站负责人代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诉被告A船舶物料有限公司、B船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A船舶物料有限公司支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本金、利息和罚息1400余万元,B船务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对A船舶物料有限公司未履行的判决义务以C船以及D船作为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等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B船务有限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A有限公司继续清偿。